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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這兒也快一年半了。
真正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時,已經是一年後的事了。
至於前面的一整年,其實有很多感覺,想說卻說不出口。
這也是為什麼想開放這裡的理由──希望覺得不夠認識我的人,能夠再重新認識我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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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nny478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